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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30 02:06:01   来源:bob电竞入口

规定了国家计量基准的主要计量特性、从计量基准通过计量标准向工作计量器具进行量值传递的程序和方法、

产品介绍

  规定了国家计量基准的主要计量特性、从计量基准通过计量标准向工作计量器具进行量值传递的程序和方法、计量标准复现和保存量值的不确定度以及工作计量器具的最大允许误差等。

  把实际用于测量工作的计量器具的量值和国家计量基准所复现的单位量值联系起来,以保证工作计量器具应具备的准确度和溯源性。

  是为评定计量器具特性,规定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方法、检定结果的处理、检定周期乃至型式评价、使用中检验的要求,作为确定计量器具合格与否的法定性技术文件。

  《计量法》第十条规定:“计量检定一定得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分别制定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并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是指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计量检定规程所不能包含的,计量工作中具有综合性、基础性并涉及计量管理的技术文件和用于计量校准的技术规范。

  计量技术规范它虽不属于强制执行的法定性技术文件,但为科学计量发展、计量技术管理,实现溯源性等方面提供了统一的指导性的规范和方法,也是计量技术法规体系的组成部分。

  a.为进行计量检定,评定计量器具计量性能,判断计量器具合不合格而制定的法定性技术文件

  随着我国自1985年加入国际法制计量组织( oiml),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特别是我国于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为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国家计量技术法规从管理到内容都有了很大的变化。

  专业分类一般为:长度、力学、声学、热学、电磁、无线电、时间频率、电离辐射、化学、光学、等。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尚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可以制定适应于本地区的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后方可生效。在相应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实施后,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即行废止。

  对尚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可以制定适用于本部门的部门计量检定规程。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后方可生效。在相关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颁布实施后,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即行废止。

  a.几何量、热学、力学专业检定规程,电学、磁学、光学和无线电专业检定规程,化学核辐射及其他专业检定规程

  【案例】(建立检定规程制定的范围)考评员在考核力学室室主任小姚时,问:“你认为计量检定规程制定的范围应怎么样确定?”小姚想了一下回答说:“按《计量法》规定,计量检定一定得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当然凡计量器具均应制定计量检定规程。”

  【案例分析】按《计量法》规定,计量检定一定得执行计量检定规程,是指必须依法进行计量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制定计量检定规程,并不是指凡是计量器具就一定要制定计量检定规程。不属于依法进行计量检定的计量器具,可不制定计量检定规程。如国家规定,我国对于计量基准不制定检定规程,而是制定各项基准的操作技术规范。从当前的真实的情况和国际发展的新趋势看,对依法实施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制定计量检定规程,其他计量器具可制定计量校准规范,通过校准进行量值溯源。实际上,必须依法进行计量检定的计量器具范围很广,而制定检定规程的重点是:①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②在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属于量大面广的计量器具;③对统一全国量值有重大影响的计量器具。

  计量检定系统表只有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一种。它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组织制定、修订,由建立计量基准的单位负责起草。一项国家计量基准基本上对应一个计量检定系统表。它反映了我国科学计量和法制计量的水平。

  b.将国家基准的量值逐级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或从工作计量器具的量值逐级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的一个比较链,以确保全国量值的统一准确和可靠

  c.由国家计量行政部门组织制定、修订,批准颁布,由建立计量基准的单位负责起草的,在进行量值溯源或量值传递时作为法定依据的文件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的相关知识。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是国家对量值传递的程序做出规定的法定性技术文件,并不是一种图表,a错。bc正确。计量检定人员判断计量器具合不合格所依据的技术文件是计量检定规程,d错。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用汉语拼音缩写jjg表示,编号为jjg××××-××××;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用汉语拼音缩写jjg表示,顺序号为2000号以上,编号为jjg 2×××-××××;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用汉语拼音缩写jjf表示,编号为jjf××××-×××,×,其中国家计量基准、副基准操作技术规范顺序号为1200号以上。

  ××××-××××为法规的“顺序号-年份号”,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年份号为批准的年份)。

  地方和部门计量检定规程编号为jjg()××××-××××,()里用中文字,代表该检定规程的批准单位和施行范围,××××为顺序号,-××××为批准的年份。如jjg(京)39-2006智能冷水表检定规程,代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6年批准的顺序号为第39号的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在北京市范围内施行。又如jjg(铁道)132-2005列车测速仪检定规程,代表铁道部2005年批准的顺序号为第132号的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在铁道部范围内施行。

  主要适用于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坏境监测四个方面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部门、企业和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

  从国际发展的新趋势看,对可能会导致利害冲突和保护公众利益的计量器具,需实行法制管理,应制定相应的计量检定规程;而对其他计量器具,则由使用单位依据相应的校准规范进行校准,进行量值溯源。按国际法制计量组织( oiml)第12号国际文件《受检计量器具的应用限制范围》,计量检定规程在依法实施检定领域中的应用,最重要的包含下列几方面内容:

  贸易用计量器具必须检定。这就是说,在商业活动中,不管何时,买方与卖方之间都不应因测量不准而引起利害冲突,为保护公众利益,所有可能会导致争议的计量器具均应置于法制管理之下而加以检定。

  在贸易中,测量有关物理量的计量器具都有必要进行检定,如长度、时间、热功率容量、脂肪中的水分、牛奶中的脂肪含量等,还包括附属于受检计量器具并用于确定价格的部件,如确定油的装载量时,仅仅测定容积是不够的,这时同时还要测量温度和密度,以计算其质量后才能开具发货单。

  计量器具用于下列官方活动时应进行检定:与海关、征税或税务有关的测量;确定为官方机构进行的运输费用(如邮政服务);测量和检测表征船舶有关的量;涉及公共利益的监督活动;涉及由法制权威机构发起的议程或法律程序或其他与官方目的有关的专家报告;大地测量。

  用于人或动物诊断或处置的计量器具、物质和装置,用于药品制造或医疗环境监视测定的计量器具应考虑进行检定。

  用于医疗及与药品制造和试验有关的检定是为保护人类和动物的健康。它使得用于人和动物的医疗计量器具具有正确的功能,在检定有效期内符合规程,且保持稳定。

  测量声音(噪音)、振动、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和空气、水、土壤以及食品的计量器具必须检定;在劳动保护和事故预防中用于确定量值和检查是否小于允许极限的计量器具必须检定;涉及环境保护和安全防护的,如质量、温度、电压等测量的计量器具,以及上述测试、校准的标准物质或计量标准,应由官方检定。

  官方用在公路交通监视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检定。司机是否遵守法定速度限制,司机是否超速,需要用准确的测量仪器进行仔细的检测。官方用在公路交通监视用计量器具的检定,有益于司机的安全。

  用于建筑、运输、危险场所及危险品、公共设施、娱乐的计量器具,应考虑进行检定。

  按国际法制计量组织( oiml)国际文件所述,需依法实施检定的范围是十分广泛的,凡实施检定的计量器具,一定要制定应相虚的检定规程,作为实施检定的具有法制性的技术依据。

  【案例】考评员在考核电磁室主任小黄时问:“当需依法进行检定的计量器具没有计量检定规程时,你们怎么样做‘检定’”?小黄回答说:“通常我们参考相应的其他技术规范如产品质量标准来进行检定。”

  【案例分析】该室主任对计量检定的法制性认识不够准确,在实际应用中,这样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我国《计量法》规定,“计量检定一定得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凡没有检定规程的,则不能依法进行“检定”,不能颁发检定证书名。若为确定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或确定有关其他计量特性,以实现溯源性,可以依据计量校准规范进行校准,出具校准报告。如果按一般技术规范(如标准)等对计量器具计量性能进行分项测试,可出具测试报告。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即国家溯源等级图,它是将国家基准的量值逐级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或从工作计量器具的量值逐级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的一个比较链,以确保全国量值的准确可靠。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并保证我国建立的各项计量基准的单位量值准确地进行量值传递,也是我国制定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校准规范的重要依据,是实施量值传递和溯源选用测量标准、测量方法的重要依据。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规定了从计量基准到计量标准直至工作计量器具的量值传递链及其测量不确定度或最大允许误差,能确定各级计量器具计量性能,有利于选择测量用计量器具,确保测量的可靠性和合理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地方和企业结合本地区、本企业的真实的情况,按所用的计量器具,确定需要配备的计量标准,在经济合理实用的原则下,建立本地区、本企业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在进行计量标准考核中,申请单位要填写《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其中第五项内容就是要依据计量检定系统表填报“计量标准的量值溯源和传递框图”,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所以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在实现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这一计量工作的根本目标方面已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计量技术规范是一个统称,它的内容十分广泛,所涉及的应用面也很宽。如为了统一我国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和各专业的计量术语,国家颁布了《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及有关专业计量术语的技术规范;为了推动我们国家计量校准工作的开展,制定了通用性强、使用面广的计量校准规范;为促进计量技术工作,制定了不少有关的计量技术规范,如《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等。计量技术规范的应用广泛,它在规范计量管理工作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得到普遍的应用。

  1791年法国开创米制后,1820年先后在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被采用。接着西班牙、意大利、葡萄牙、墨西哥、哥伦比亚相继采用米制。1864年英国允许米制单位同英制单位并用。

  1869年法国政府邀请许多国家的代表到巴黎召开“国际米制委员会”。会议于1872年8月召开,有24个国家派了代表。1875年3月1日法国政府召集了“米制外交会议”,20个国家派了政府代表与科学家出席。1875年5月20日由20个国家中的17位全权代表签订了举世闻名的《米制公约》。该公约规定,由参与国共同出经费在巴黎成立一个常设的科学机构——国际计量局(简称bipm),以保证“米制的国际间的统一和发展”。《米制公约》还规定设立国际计量委员会( cipm),由各国科学家组成,负责指导和监督国际计量局的工作。它向定期召开的国际计量大会(cgpm,即米制外交会议的延续)负责,经常地提出相关的单位定义、名称符号的推荐书,以供国际计量大会采纳。只有国际计量大会才有权对这些涉及全世界的重大事务做出决议。国际计量大会每4年在巴黎举行一次会议。《米制公约》的签订,为全世界统一计量单位打下了基础。我国于1976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参加《米制公约》。

  为了加大计量宣传力度,引起世界各国对计量工作的关注,推动计量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发展经济以及保护公众利益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1999年,在纪念《米制公约》签署125周年之际,国际计量委员会把每年的5月20日确定为“世界计量日”。从2000年开始,每年的这一天,许多国家都会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庆祝“世界计量日”。

  国际米制公约组织是按《米制公约》建立起来的国际计量组织。该组织成立于1875年,总部设在法国巴黎,是计量领域成立最早、最主要的政府间国际计量组织,以研究发展基础计量科学技术为主。其最高权力机构是国际计量大会;大会设国际计量委员会,常设机构是国际计量局。

  国际计量委员会是国际米制公约组织的常设领导机构,由计量学专家组成,每年在巴黎召开会议。国际计量委员会对国际计量大会负责,在每届国际计量大会上报告它4年来的工作,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建议或决议草案,呈国际计量大会表决通过后,就成为米制公约组织的建议或决议。

  国际计量委员会设常设局,常设局由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每4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国际计量委员会每年的会议议程一般来说包括:秘书长作最近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审查国际计量局局长的工作报告;审查国际计量局当年的经费决算与次年的预算;国际计量局人事任免及其他与米制公约组织或与地区性计量组织有关的重大问题。

  国际计量委员会下设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的成员单位一定要是《米制公约》成员国,一般是该成员国的国家计量实验室。各咨询委员会根据会议内容,可以每2年、3年或4年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围绕实现米制公约组织的总体目标,研讨本学科当前应该进行的工作。

  根据1875年签署的《米制公约》,在法国巴黎建立了国际计量局。国际计量局是《米制公约》各签署国提供经费共同管理的永久性计量实验室。它建筑在巴黎近郊赛弗尔的一个名为圣·克劳公园的小山丘上。1875年法国政府把这块领土赠予国际计量委员会修建实验室,即国际计量局。

  国际计量局共有5个实验室:化学实验室、质量与相关量实验室、时间实验室、电学实验室、辐射实验室等。国际计量局的主要任务是保持或复现国际单位制7个基本单位的最高基准值,通过这一些基准值满足全球范围内基本物理量值的最高溯源要求,并与国际计量委员会下属的咨询委员会合作,组织和指导关键物理量的国际比对。

  1875年《米制公约》的签订和国际计量大会及国际计量局的建立,为全世界统一计量制度打下了基础。1937年在巴黎召开了由37个国家的代表参加的国际法制计量大会。会议决定建立一个临时法制计量委员会,以便起草成立“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程序。1950年6月由国际计量局发起,在巴黎举行了一次国际大会,使临时国际法制计量委员会的活动得以恢复。临时委员会办公室起草了一个政府间组织的公约草案,征求各委员的意见。1952年10月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会议上获得通过。临时委员会起草的关于建立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国际公约草案于1954年10月在巴黎会议上获得通过,并交各国政府正式批准。至1955年10月12日,有22个国家签署了《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公约》,随即成立了国际法制计量组织。我国于1985年4月加入该组织,成为该组织的成员国。

  第1章,组织宗旨。目的是交流各国的法制计量情况;确定法制计量的一般原则;制定典型的法律与法规草案;促进法制计量机构之间的联系等。

  第2章,组织机构,共22条。分别说明了国际法制计量大会、国际法制计量委员会和国际法制计量局的组成、职能及相互关系等。规定国际法制计量大会每4年召开一次,由各国代表团构成,每个国家只有一个投票权。大会研究有关本组织宗旨问题;确保建立领导机构执行各项工作;研究和批准该机构的工作报告和大会的投票办法等。

  第3章,财政条款,共8条。内容为: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经费来源;会费等级、缴纳、拖欠及其处理;经费的支持等。

  按照《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公约》,1955年11月正式成立了国际法制计量组织。

  一是建立并维持一个法制计量信息中心,促进各国之间有关法制计量的信息交流;

  二是研究并制定法制计量的一般原则,供各国在建立自己的法制计量体系时参考;

  三是为计量器具的性能要求和检查方法制定“国际建议”,从而促进各国对计量器具的性能要求和检查方法尽可能一致;

  四是促进各成员国相互接受或承认符合国际法制计量组织要求的仪器和测量结果;

  五是促进各国法制计量机构之间的合作,在需要和可能时,帮助它们发展其法制计量工作。

  主要有国际法制计量大会、国际法制计量委员会、主席团理事会、国际法制计量局、发展理事会及有关技术工作组织。

  国际法制计量大会是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参加者为成员国代表团。

  每4年召开一次会议,会议主席由大会选举产生。表决大会决议时,每个代表团只有一票。

  负责指导并监督整个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工作;批准国际建议草案、国际文件;为国际法制计量大会准备决议草案并负责执行大会决议。

  其成员为每个成员国的一名代表,并必须是该成员国负责法制计量工作的政府官员。从委员会中选举一位主席和两位副主席,任期为6年。国际法制计量委员会每年开会一次。

  国际法制计量局在国际法制计量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下工作。负责筹备国际法制计量大会和国际法制计量委员会会议,起草会议文件和决议,整理会议记录,宣传会议情况,执行国际法制计量委员会的决议。

  负责与各成员国和有关的国际组织的联络;负责联络各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并指导它们的工作。

  作为信息中心,国际法制计量局有一个小型图书馆,负责编辑出版国际法制计量组织批准公布的国际建议和国际文件,编辑出版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公报。

  由1名局长、2名局长助理和数名工作人员组成。局长和局长助理由各成员国提名,在国际法制计量大会上由正式成员国投票批准任命。国际法制计量局设在巴黎,其经费来源主要是各成员国的会费,其次是通讯成员的资料费及其出版物的销售收入。

  主要研究讨论反映当代计量测试、仪器制造发展动态和趋势的应用计量测试技术。目前,imeko的主要活动是召开imeko大会和技术委员会,组织学术讨论会,出版论文集、教材、术语集等,以及与其他有关国际组织合作。

  促进测量与仪器领域中科技信息的国际交流,加强在研究与工业界科学家与工程师间的国际合作。

  最高决策机构是总务委员会(gc)。下设技术工作委员会(tb)、顾问委员会(ab)、秘书处和会员大会。每个国家有一名代表参加,每年召开一次会议。

  1979年,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外交部批准,由中国计量测试学会代表中国作为imeko的成员组织。

  通过加强本地区国家或经济体的计量院或基准实验室的合作,提高本地区的计量技术水平和校准/测量服务能力,以增强本地区计量基、标准溯源性的可信度并获得国际认可。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是apmp成员。每年均派代表团出席apmp大会。中国还先后担任了apmp主席、执委会委员和技术委员会主席等职务。

  旨在协调和消除本地区法制计量领域中的技术壁垒和管理壁垒,促进地区的贸易自由和开放。目的是提供法制计量机构信息论坛,促进成员间及与别的地方的相互承认,加强与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和其他机构的合作,接受和采用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国际建议及国际文件,协调法制计量培训课程,加强人员交流,为发展法制计量基础提供合作援助。

  2007年10月中国正式接任亚太法制计量论坛秘书国。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先生担任主席职务。秘书处设在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

  oiml国际建议(r)是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两类主要出版物之一。它是针对某种计量器具的典型的推荐性技术法规。

  国际建议实质上是指导各成员国开展法制计量工作的国际性技术法规,只是因为oiml是一个国际性的政府间组织,考虑到各国的主权,不能用法规这一带强制性的名称,而改用建议。oiml国际建议被世贸组织(wto)作为国际标准,用于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tbt)。

  规定计量特性和有关影响参数两个方面。计量特性如分度值、稳定性、重复性等;影响量包括温度、振动、电磁干扰等。

  技术要求规定为满足计量要求而一定要达到的基本、通用的技术方面的要求,包括外观结构、操作的适应性、安全性等的要求。

  管理要求规定计量器具从设计到使用的各个阶段中有关型式批准、首次检定、后续检定、标识等。最后界定该计量器具法制特性的授予、确认或撤销。

  上述要求的目的是确保计量器具准确可靠。为保护公众利益,首先要使用准确可靠的计量器具,因此要进行型式评价、型式批准;为保证每台用于法制计量的器具都满足这些要求,使用前要进行首次检定;还一定要保证使用中的计量器具能维持所要求的性能,要进行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这些就是国际法制计量组织觉得应对属于法制管理的计量器具提出的要求,也就是对国际建议所包含内容的要求。

  oiml国际文件(d)是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两类主要出版物之一,这类出版物实质上是提供文件资料,旨在改进法制计量机构的工作。

  促进各国与计量有关的国家技术法规的协调一致,从而会对各国之间在建立、组织或扩建计量业务方面的相互合作有所贡献。

  国际文件主要是关于计量立法和计量器具管理方面的管理性文件,也有一些针对某类计量器具的技术性文件。由于各国政治体制不同,计量管理模式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国际文件提供了对各国计量管理工作具有原则性指导意义的重要资料。至今,oiml(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发布了27个国际文件。

  国际文件不像国际建议那样具有强制性,即oiml(国际法制计量组织)成员国在执行时不像对国际建议那样具有条约义务约束的强制性

  oiml各成员国有尽可能采用oiml国际建议的道义义务,而国际文件包括有关技术和管理性文件,属于非正式法规,各成员国可自行决定是不是采用。

  从已颁布的国际建议和国际文件的内容来看,所涉及的计量器具主要与贸易结算和公众利益,特别是与国际贸易紧密关联。特别是1980年国际关税和贸易总协定通过“标准守则”,限制在国际贸易中利用技术法规的差异搞贸易保护主义以来,各国都在努力加快使本国的计量法令和规程与oiml国际建议尽可能取得一致。

  (1)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制定公布的“国际建议”,是为各国制定有关法制计量的国家法规而提供的范本,采用“国际建议”是成员国的义务,也是国际上相互承认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决定和检定、测试结果的共同要求。

  (2)采用“国际建议”应符合《计量法》及国家的其他有关法规和政策,并坚持积极采用、注重实效的方针。

  (3)采用“国际建议”是将国际建议的内容,经过分析、研究和试验验证,本着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原则,等同或修改转化为我国的计量检定规程,并按我国计量检定规程的制定、审批、发布的程序规定执行。

  等同采用:指与国际建议在技术内容上和文件结构土相同,或者与国际建议在技术内容上相同,只存在少量编辑性修改;

  修改采用:指与国际建议之间有技术性差异,并清楚地标明这些差异以及解释其产生的原因,允许包涵编辑性修改。

  (5)凡涉及我国颁发oiml计量器具证书的计量检定规程,应达到相应国际建议的全部要求,以实现国际互认。

  (6)凡等同采用或修改采用的计量检定规程,在封面和前言中必须明确国际建议的编号、名称和采用程度,并在编制说明中要详细说明采用国际建议的目的、意义、对比分析内容、我国规程和国际建议的主要差异及原因,上报时应附有国际建议的原文和中文版本文件。

  采用oiml“国际文件”,以及其他国际组织的有关计量规范性文件,可参照上述要求进行。

  1990年11月,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计量器具证书制度在葡萄牙召开的第二十五届国际法制计量委员会上通过。这种合格证书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对符合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国际建议的计量器具的型式颁发的。

  oiml之所以要推行证书制度,一种原因是受认证工作在整个世界发展的影响;另一方面是要促进oiml国际建议在成员国中的推行。

  对于发证范围内的计量器具,制造厂可以自愿向所属成员国的发证机构提出申请;

  如果试验结果证明该种器具全部符合有关的oiml国际建议的要求,则由发证机构颁发oiml合格证书;

  发证机构应尽可能准确地估算做试验和发证所需的费用,并告知申请者所估算的试验发证费以及证书注册所需费用的准确数目;做试验和发证所需的费用应根据每个国家收费真实的情况来确定,注册所需费用由国际法制计量委员会确定。

  要求执行成员国,应保证制定一个包括申诉在内的执行、监督和管理这一制度的实施办法,并与本国的法律相符合。为此,我国于1991年由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关于推行国际法制计量组织证书制度的通知》,对在我国具体推行这一制度规定了具体办法。我国在1992年6月9日由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印发了《关于试行国际法制计量组织证书制度的有关程序》的通知,并附有关程序18条。

  合格证书适用于那些已制定了oiml国际建议的计量器具,颁发证书的具体计量器具种类和适用的国际建议由国际法制计量局公布目录确定。各成员国可结合各国情况确定适用的范围,合格证书由oiml成员国的发证机构颁发,在我国此项工作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oiml中国秘书处负责。

  (1)有助于在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申请型式批准,更有助于成员国之间的互认。

  (3)作为获得证书的单位,可告之买主和用户及其他有关方面,通过生产企业的说明书、产量目录或者在刊物上表明该计量器具型式符合有关国际建议的要求。

  (4)在使用中,除了证书的编号和发证成员国的名字外,不得部分引用证书内容或有关试验报告的内答,但可以全文复制。

  合格证书如果不符合上述要求使用,则oiml(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可要求获证者改正,直至撤销注册证书。如果国际建议作了修改,不符合新修订的国际建议,则要求重新申请新的证书。

  1999年10月14日,38个米制公约成员国的国家计量院的院长和2个国际组织的代表在位于法国巴黎的国际计量局签署了《国家计量基标准和国家计量院颁发的校准和测量证书互认协议》(简称“互认协议”,mra)。经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作为首批签署者之一,于1999年加入了mra。

  “互认协议”的签署是自1875年米制公约诞生及1960年建立国际单位制后,贸易全球化推动全球计量体系发展的又一重大事件

  建立一个公开、透明的综合性全球计量体系,向世界各地用户更好的提供各国国家计量院所保存的国家计量基、标准之间可比性和等效度的信息,实现国家计量院签发的校准和测量证书的国际互认,从而为政府部门和有关各方签署国际贸易、商业和法律方面的协议提供较为可靠的技术基础。

  “互认协议”是在米制公约的授权下由国际计量委员会(cipm)起草的,国际计量局(bipm)为主协调人。其核心内容是在国际计量局的主持下,由国际计量委员会10个咨询委员会( cipm/cc)负责,并由6个区域计量组织(rmo)配合完成

  有计划地开展国家计量基、标准的国际比对,包括关键比对和辅助比对,从而给出各国计量基、标准的等效度。在比对结果的基础上,各国计量院向所在区域的区域计量组织提交其校准和测量能力(cmcs),经区域计量组织组织的评审后,提交区域计量组织和国际计量局联合委员会(jcrb)审查,经过批准后方可进入国际计量局编制的关键比对数据库(简称kcdb),获得承认。

  即国际计量局编制的关键比对数据库,由国际计量局负责建立和维护,并在其网站上发布。它由四部分组成:

  ·附录b(关键比对和辅助比对结果):包括:每一参加比对的计量院给出的值及其宣称的不确定度;关键比对参考值及其相应的不确定度;各计量院给出值与关键比对参考值的偏离及该偏离的不确定度(置信水平为95%),即其等效度;参加比对的计量院的计量基、标准之间的等效度。

  ·附录c(校准和测量能力——cmcs):各国计量院所出具的校准和测量证书被参加本协议“附录b”部分的其他计量院所认可的量。分别以量、测量范围及不确定度(一般,置信水平为95%)的形式列出每一参加计量院的校准和测量能力。

  mra所涉及的校准和测量结果的相关责任将完全由给出该结果的国家计量院承担,而不会通过mra而延伸至参加互认的其他几个国家计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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