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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4 00:40:18 来源:bob电竞体育 作者:bob电竞体育官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28日通过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分别为魏军、王宏安、杨守杰、寇望兴、刘中会、董敏、吴忠、鲁委、王红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军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聘任赵德良先生担任公司首席财务官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同意指定公司首席财务官赵德良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指定公司首席财务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的“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的“郑州专汽智能化增资扩产项目”、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的“汽车底盘结构部件生产项目”实施进度做调整。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28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4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4人,分别为郭十奇、郭世峰、温志高、魏江。经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推举,由郭十奇先生担任此次会议的召集人,负责此次会议的召集、主持工作。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的“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的“郑州专汽智能化增资扩产项目”、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的“汽车底盘结构部件生产项目”实施进度做调整。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同意聘任赵德良先生担任公司首席财务官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赵德良先生满足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赵德良,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党员,正高级会计师。历任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等职。

  赵德良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另外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指定公司首席财务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原董事会秘书李志强先生已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为保证公司规范治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公司董事长魏军先生提名,并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指定公司首席财务官赵德良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并及时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赵德良,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党员,正高级会计师。历任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等职。

  赵德良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另外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决定对“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郑州专汽智能化增资扩产项目”和“汽车底盘结构部件生产项目”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做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6〕307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公司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8,804,01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13元,共计募集资金204,759.27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5,628.1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9,131.1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汇入本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向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三家交易对方支付的本次并购交易中的15%现金对价共计36,186.92万元,这次募集资金项目可使用金额162,944.2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1241号)。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红阳”)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444.80万元,完成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额的19.69%。项目主要完成慢走丝线切割机、数控穿孔机床、数控平面磨床、高低温冲击试验箱、电动振动台等主要工艺仪器设施购置及5号、745号、747号等工房改造。

  截至2022年6月30日,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宇专汽”)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39.37万元,完成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额的17.20%。项目主要完成了107工房及研发办公楼的建设,同时围绕轻量化厢板生产线、冷藏车生产线进行了柔性化技术升级改造。

  截至2022年6月30日,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滨海”)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780.59万元,完成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额的48.58%。该项目主要完成了关键设备智能激光切割机、行路机构焊接系统、结构件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生产线、轻型工字梁自动化生产线的购置、安装。

  该项目的建设旨在利用现有生产能力基础上,新增部分先进的工艺设备、仪器,补充部分环节生产能力,建成先进的XX产品生产线。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一是受疫情影响,工艺设备调研、厂家人员来厂安装调试等环节均受到特别大的影响,延长了工艺设备购置、安装周期;二是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和北方红阳自身对提升本质安全度的要求,本着“人机隔离、机器换人、黑灯工厂”的新设计标准,对拟购置设备、生产线的自动化水平进行了优化升级;三是为进一步提升生产线的智能化、数字化程度,满足长远发展需要,北方红阳需对生产线建设方案开展进一步深入论证。综上所述,为越来越好的履行强军首责,为高质量的转型升级打下坚实基础,同时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放缓了该项目的建设进度。

  下一步北方红阳将继续加快该项目的建设进度,结合项目的进展逐步有序的投入募集资金,以实现更好的投资收益,回馈股东。

  近年来,受排放标准升级及行业政策变动、宏观经济波动及新冠疫情反复等因素的影响,经济下降带来的压力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减缓,服务行业、运输行业购车需求持续下降,整个专用车行业呈现出经济下滑的严峻态势,其产品目标市场未达到预期。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红宇专汽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及发展的策略需求,适当放缓该项目建设进度。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冷藏保温前送车、基地化热食快餐保障车、运血车、炊事车、宿营车、维修车、高原制氧车等军用后勤保障系列车呈现较快发展的新趋势,很有大的发展空间,红宇专汽地处中原,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下一步红宇专汽将加强科研开发力度,同时优化柔性化、智能化生产线建设方案,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逐步提升红宇专汽研发制造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为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奠定基础。

  北方滨海汽车零部件主要客户为美国Wabash公司,近两年,受中美贸易摩擦、国际疫情和经济波动等影响,市场呈现断崖式下滑,汽车底盘市场的上涨的速度未达到发展预期。北方滨海为规避市场投资风险,确保项目实施效果和收益,结合市场情况及发展的策略需求,对项目进行了再梳理及统筹优化,适当放缓了项目建设进度。

  下一步,北方滨海将在稳定现有国外大客户基础上,积极开发、跟进和培育国内外新的优质客户,紧抓当前汽车行业更新换代机遇,围绕汽车未来轻量化、智能化、电动化发展的新趋势,加强新产品研究开发与人才储备,在时机成熟后,适时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鉴于以上情况,为保证各项目更为稳健的投入,逐步释放效益,有效规避市场风险,拟延长项目建设周期。调整情况详见下表: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提升公司整体实力,促进公司稳步发展。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郑州专汽智能化增资扩产项目”和“汽车底盘结构部件生产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符合项目建设的真实的情况,有利于保证项目质量,本次调整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实施,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上述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郑州专汽智能化增资扩产项目”和“汽车底盘结构部件生产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符合项目建设的真实的情况,有利于保证项目质量,本次调整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实施,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上述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了同意意见,履行程序完备、合规。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的有关法律法规,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使募集资金的使用更能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使用的有关法律法规。综上,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无异议。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滨海”)和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宇专汽”)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分别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和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73)、《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75)。企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独立财务顾问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2022年8月26日,北方滨海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博山支行”)购买了金额为人民币1.30亿元的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78)。

  上述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于2022年12月29日到期后由北方滨海赎回,实际年化收益率是3.20%,共获得收益人民币144.41万元。

  2022年8月19日,红宇专汽在中国银行南阳分行分别购买了两笔金额为人民币1,250万元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77)。

  上述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于2022年12月30日到期后由红宇专汽赎回,实际年化收益率分别为1.49%和4.43%,共获得收益人民币26.36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12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