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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电竞入口:亿道信息: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及软件、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发布时间:2024-01-23 18:44:17   来源:bob电竞入口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及软件、募投项目延期的

产品介绍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及软件、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本保荐人”)作为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道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亿道信息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及软件、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做了核查,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5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亿道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511.1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5元,这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2,890.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468.0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9,422.18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2月6日出具XYZH/2023SZAA5B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因公司“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较早,所选设备及软件符合当时消费电子行业市场需求,随着近年来消费电子行业的快速发展及客户的真实需求的愈发多样化,原计划的设备及软件逐渐不能够满足产品需要。

  公司为了应对消费电子行业市场的一直在变化及客户多元化的产品需求,调整“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部分设备及软件,本次调整不可能影响本募投项目的最终产品和应用领域,更能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亦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金额的变更。

  此次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和软件调整后的价格以最终成交价格为准,实际投入过程中,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解决,此外,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实际的需求,未来仍有可能对募投项目的部分设备及软件做调整。此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 变更前设备及软件 变更前品牌/型号 变更前数量(台/套) 变更后设备及软件 变更后品牌/型号 变更后数量(台/套)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策略、业务开展情况和消费电子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对募投项目的设备及软件购置进行了优化调整,同时实施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整体工程进度等因素的影响,投资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充分评估项目建设周期,经审慎研究决定将项目的建设期延长。

  根据“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及实际业务发展运营的需要,为应对消费电子行业市场的一直在变化以及客户多元化的产品需求,达到设备的技术领先性、生产高效性和适用性,保证募投项目的整体效益,公司拟对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及软件来优化配置,同时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

  本次调整是依据公司业务发展的策略布局和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的需求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取消原募投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等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计划实施项目建设,争取项目早日达到预期效益。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及软件、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及软件、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依据公司业务发展的策略布局和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的需求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取消原募投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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