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更好地支撑企业立异开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近来发布《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用研制费用加计扣除方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以下简称《公告》),清晰自2023年起,符合条件的公司可以在每年7月申报期申报享用上半年研制费用加计扣除方针优惠。《公告》里说的“精确归集核算研制费用”,详细是指什么要求?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讨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方针的告诉》(财税〔2015〕119号)对精确归集核算研制费用进行了清晰规定,详细包含以下几项要求:
二是对享用加计扣除的研制费用按研制项目设置辅佐账,精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制费用实践产生额。
三是企业在一个交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制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制项目别离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制费用。
四是企业应对研制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别离核算,精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开销,对区分不清的,不得实施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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